您好,欢迎访问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主要教学制度 >> 正文
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02      

一、院长的职责
1.对学院教学工作的领导责任。
2.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院的教学工作履行指导责任。
3.将教学工作作为学院行政会议的中心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教学工作成为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4.深入课堂听课,对课堂教学进行监督和检查。
5.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的动向和效果。
6.协调学院内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二、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的职责
1.传达学校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教学和管理的文件、决定和精神。
2.组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制定学期教学与管理工作计划。
3.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布置教学与管理任务,协调全院系、部的教学分工,组织教学检查。
4.组织研究教学改革的方案与措施,落实教学管理的方案措施,检查教研、教改立项的执行情况。
5.组织对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
6.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听取教学反映,参与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7.协助院长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例会,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情况的通报。
8.向学院提出系、部负责人,教学秘书和教学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三、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职责
1.向本系、部教师传达并贯彻学校与学院有关教学与管理的文件、决定和精神。
2.组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与修改,制定学期教学与管理工作计划,落实执行学期教学“四定”任务。
3.安排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配合院负责人协调系、部之间的教学分工与其他任务。
4.进行日常课堂教学管理,组织听课、评课和优质课的评选工作,进行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5.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尤其是进行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每学期至少举行教学研究活动3次,并做好记录。
6.参与对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

四、教学秘书的职责
1.配合院、系、部负责人落实学期“四定”任务,及时编排教师课程表。
2.负责组织学生报到注册、新生及插班生迎新和建档工作。
3.负责组织好重修、补考、毕业清考,期中、期末考试,专业四、八级考试安排,确保试卷安全。
4.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5.配合学院领导组织好教学检查以及对教学计划和教学运行的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例会的记录工作。
7.做好毕业实习的准备工作。
8.整理并保管各类教学文件、资料,建立教学业务档案。
9.协助院,系、部领导完成其他教学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