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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9-08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弘扬社会主义新风。
    为此,学院:
    1、设立举报信箱:逸夫人文楼A座一楼信箱一号举报箱。
    2、设立举报电话:15827478800,电话或短信实名举报。
    3、设立曝光台:逸夫人文楼A座一楼大厅。
    4、学院成立专班,并进行明察暗访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