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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外院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2-04-13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在组织和开展活动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导向性和指导性,挖掘具有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学生活动,院团委决定对学生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

二、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活动内容。

各类对象针对各自特点,自主申报活动项目。

活动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特色班级活动、特色团日活动,也可以是学生组织或自发组建的活动团队开展的具有积极影响力的特色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围绕增强组织凝聚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学生兴趣特长等展开。突出活动思想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并力求将外院元素巧妙地融入其中。

(二)活动要求。

一是要具有针对性。针对学生特点,开展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活动,提高学生素质;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开展与社会热点接轨的相关活动,彰显时代特征。

二是要具有实践性。制定合理周密的活动方案,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是要具有典型性。注重活动主题的提炼和品质的提升,树立精品意识,推出具有代表性的精品活动。

三、项目化管理原则及经费支持

(一)项目化管理原则

第一,院团委由管理为主转向引导、服务为主。加强精品活动建设,鼓励学生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对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影响力的项目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人才支持。

第二,院团委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自主权。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内部讨论确定活动主题;从学生的爱好、特长出发,确定活动内容、组织形式以及细节,从而挖掘学生自我潜能,强化学生自我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二)经费支持

院团委将设立学生活动专项经费,对学生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其中,对具有显示度、影响力和推广性的特色活动给予100-1000元的经费支持,对一般项目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四、项目化管理流程

1、项目申报。拟申报项目的学生活动组织方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对活动申报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给予反馈及经费支持。

2、项目推进。活动开展前12天内学生活动组织方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活动项目推进表》(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对活动推进及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必要指导。

3、项目反馈。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生活动组织方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活动项目反馈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并落实经费支持。

五、补充说明

1、学院所有学生活动均依照本管理办法执行。按照项目申报、推进及反馈程序逐项完成。

2、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将与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各类学生组织、社团及个人评奖评先挂钩。对于积极开展和参与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将于每学期末进行表彰和奖励。

3、此管理办法为试行,旨在通过项目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学生活动,鼓励特色活动。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负责全权解释。

 

 

共青团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