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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7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简章招生计划

接收

推免

备注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1

0

最终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全日制

60

2

非全日制

2

0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全日制

10

0

055100

翻译

全日制

51

0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根据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040100

教育学

国家A类线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总分≥378分,单科国家A类线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国家A类线


055100

翻译

总分≥357分,单科国家A类线


2.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复试形式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准备相应的网络设备。

学院根据外国语各专业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第一阶段专业知识考试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的不同,主要考查语言学与教学法、外国语言学与外国文学、口笔译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包括口语流利程度、语音语调、表达的连贯程度、思维的清晰度、内容表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语言的准确度以及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对口语成绩进行打分,口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不予录取。

面试时,在专业知识考试过程中,考官为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考试试题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要求考生即刻进行回答。

2.第二阶段综合素质考查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个人特长等。

(2)第二阶段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和心理健康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应按照湖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中有关要求按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网上确认时未能加盖公章,务必盖章后与《体检表》一起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盖章后的表格和《体检表》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考生编号+姓名+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体检表”命名邮件主题和图片名称,通过邮件发送至505081709@qq.com。

扫描件或者高清照片务必平整、无反光、无缺漏、盖章清晰。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高级英语》、《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加试单科科目满分100分,共计2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加试内容现场抽签考核,以口试方式进行,每个科目限时15分钟,加试时长共计30分钟。

加试时间紧接在学生本人第二阶段复试面试之后,每个科目由考官为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考试试题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要求考生即刻进行回答。

五、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3月30日12点之前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加试费200元。缴费方式:通过远程复试平台缴费。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4月1星期四下午——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系统开放准考证下载后,登陆网络复试系统、下载准考证即可获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各占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计算考生总评成绩时,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30%,均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sfl.hubu.edu.cn/。

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5987 邮箱:153731426@qq.com 联系人:刘建伟

3.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将按招生专业对考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同一专业考生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若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按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确定2021学年度学业奖学金。

1.按评定比例确定名额后,先满足推免生,然后将剩余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专业,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得奖学金等次与考生名单。

2.总评成绩在内的所有条件相同时,按初试专业课成绩决定优先次序。

3.获评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取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后期变更培养类别的,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定。

具体奖学金细则将参照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执行。

八、调剂细则

学院今年各专业暂不接收调剂。

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6日